貴州茅臺酒生產環境保護條例草案征求意見 近一半篇幅聚焦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
據遵義市人大常委會官方網站消息,《貴州茅臺酒生產環境保護條例(草案)》(一審修改稿)(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正在面向社會公開征求修改意見和建議,截止時間是2020年6月30日。
根據公布的條例草案,擬設立貴州茅臺酒生產環境保護區,區分為一類保護區和二類保護區。
界定貴州茅臺酒生產環境概念
條例草案分為總則、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傳承地方醬香白酒文化、法律責任以及附則等共5章50條,處處體現了遵義市人大常委會保護貴州茅臺酒生產環境,保障貴州茅臺酒永續傳承,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的立法理念。
條例草案所稱貴州茅臺酒生產環境,是指貴州茅臺酒賴以產生、存續和發展的物質和非物質要素的集合,包括獨特的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系統、獨特的釀制技藝等地方醬香白酒文化傳統。
條例草案規定,設立貴州茅臺酒生產環境保護區,分為一類保護區和二類保護區,具體保護范圍由遵義市人民政府作出公告和標志說明;規定貴州茅臺酒生產環境保護秉承綠色發展、產業振興、永續傳承的方針,堅持科學規劃、保護優先、綜合施策、共治精治的原則。
明確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和其職能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按照行政區域和管轄區域劃分,做好貴州茅臺酒生產環境保護工作。
鼓勵和支持科研機構等開展貴州茅臺酒生產環境保護相關的科學研究,促進生態環境改善;鼓勵和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貴州茅臺酒生產環境保護知識宣傳;鼓勵公眾參與以及對損害貴州茅臺酒生產環境的行為進行舉報,相關人民政府將定期表彰獎勵有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對資源開發利用和污染治理等做出嚴格規定
記者梳理發現,條例草案用了22條近一半篇幅聚焦保護貴州茅臺酒生產環境保護區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
規定保護區內的自然資源開發和利用應當與生態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保護區內的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應當與赤水河流域整體保護工作相銜接;保護區規劃應當符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的管控要求。
提出要維護保護區內的自然生態平衡,逐年提高森林覆蓋率,恢復原生態植被多樣性,提升生態環境質量;鼓勵使用保護區內天然分布的物種資源,要求仁懷市人民政府建立保護區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及治理體系,要求貴州茅臺酒生產者建立保護區微生物信息資源庫。
明確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保護區的環境要素進行監測,并依法公開監測結果,同時要求建立保護區污染監測預警機制。
另外,條例草案還規定,保護區內的企事業單位應當依法處理污水及其廢棄物,實現達標排放;生態環境與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共同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體系;保護區內應當調整能源結構,鼓勵使用清潔能源交通工具,擬在貴州茅臺酒生產廠區全面推行綠色公共交通;保護區內醬香白酒產業鏈的有關生產經營者應當對窖泥、酒糟等固體廢物進行“三化”處置;實行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完善保護區土壤監測體系,劃定窖泥、窖石用料的開采區、限采取和禁采區,鼓勵科學種植養殖,建設高標準紅梁原料基地等。
條例草案還區分規定了貴州茅臺酒生產環境保護區內和一級保護區內的禁制行為。
保護區內禁止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焚燒瀝青;禁止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禁止對樹木、花草噴灑劇毒高毒農藥;禁止未經批準種植、養殖、投放外來物種;禁止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影響的項目;禁止擅自轉移、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
除了上述禁止行為,一類保護區還增加禁止建設畜禽養殖場;禁止網箱養殖;禁止使用糖化酶、外源強化菌劑等生物制劑;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等。
對在本條例實施前,經批準已經建成或者正在建設的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建設項目,應當予以搬遷并給予補償。
條例草案還設立“傳承地方醬香白酒文化”專章,規定每年農歷九月為“赤水河谷醬香白酒文化遺產宣傳月”,注重醬香白酒文化與長征文化、黔北文化、古鹽文化等的保護相結合,規定建立貴州茅臺酒文化遺產保護名錄并向社會公布。
一類保護區內使用糖化酶,貨值金額不足1萬罰款5萬-10萬元
在法律責任方面,條例草案規定,在貴州茅臺酒生產環境一類保護區內,使用糖化酶、外源強化菌劑等生物制劑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一萬元以上的,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利用河流等進行網箱養殖的,除了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拆除,還將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燃放煙花爆竹的,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貴州茅臺酒生產環境保護區內,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焚燒瀝青等的,責令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露天焚燒秸稈等的,對樹木、花草噴灑劇毒高毒農藥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未經批準種植、養殖、投放外來物種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建設化工等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影響項目的,由政府責令關閉。
另外,窖泥、窖石用料開采者未按規定開采的,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窖泥、窖石損失價值50%以下罰款;開采后未修復場地、恢復植被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第三方治理,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對駕駛非清潔能源社會車輛進入貴州茅臺酒生產廠區公共道路的,將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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